1)养老机构内设置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需要养老机构达到一定规模的,在养老机构中设置医疗卫生服务室、医疗卫生诊所或引入附近的医疗分支机构。
2)医疗机构内增设养老中心医疗机构增设养老中心或病区,设置养老病床或老年病科,开展康复、保健、养生、治疗、生活护理以及临终关怀等医养结合服务。
3)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养老和医疗职责,当养老机构内的老年人患有突发疾病时,合作医院为老年人开辟绿色就诊通道,提供医疗服务。医院的医生和护理人员定期到养老机构为患病老年人进行身体检查和疾病治疗。